關于市區“房頂造型”的設計和申請程序
一、“房頂造型”的設計原則:1.原房屋為平頂需改為坡頂的,應從房屋的檐口處開始起坡,起坡高度不大于20厘米。坡頂一般應位于房屋中間部位,高度不大于1.8米。2.原屋面設有女兒墻的,坡屋頂起坡點應設于女兒墻內側,不得設置于女兒墻頂部。房屋平頂改坡頂后,不得改變原有屋面的排水系統和排水方式。3.“房頂造型”一般應采用四坡形式,并采用輕質材料。4.“房頂造型”工程應由政府統一指定的有資質單位設計,費用由市財政支付。設計單位接受委托設計時,應對原房屋的結構進行詳細勘察和了解,確保房屋增加坡頂后的安全。二、“房頂造型”的申請程序:1.“房頂造型”必須整幢樓實施,“房頂造型”的申請人應為房屋的所有權人。當一幢房屋全體業主同意時,由房屋所有權人共同委托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單位(以下簡稱申請人)提出申請。2.申請人提出的申請,應由所在轄區的居委會簽署辦理意見。居委會在收到申請人的申請時,應對申請人提交的“房頂造型”方案進行公示,并聽取相鄰住宅居民的意見。當相鄰住宅居民全部同意后,方可簽署意見。3.居委會受理完畢后,申請人應向住建部門申請辦理規劃許可,并提交以下相關資料:(1)申請書(附本幢樓業主簽名意見表);(2)施工圖(有資質單位設計);(3)申請人房產證復印件(頂層住戶);(4)相鄰住宅業主簽名意見表;(5)物業管理和居委會同意辦理意見(蓋章)。4.符合辦理施工許可證條件的,應辦理施工許可證。5.申請人應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實施“房頂造型”工程。三、“房頂造型”實施的監督,城管局及街道辦應做好“房頂造型”實施的監督工作。對“房頂造型”實施過程未按施工圖設計進行施工的,應進行勸導和制止;對屢勸不改的,應及時查處。
本文著作權屬:國內專業的平改坡合成樹脂瓦制造商,無錫海納建材科技有限公司(所有),原創文本受法律保護,未經授權,不得抄襲轉載!請自重!咨詢平改坡合成樹脂瓦產品:13812079268和13812062568 海納平改坡合成樹脂瓦研發中心原創發布!
- 上一篇:平改坡改造在我們國家實施情況如何? 2015/10/22
- 下一篇:我國平改坡建筑節能保溫所存在的問題 2015/10/20